我叫杰斯,今年二十一岁,是镇上出了名的黄毛混混。
说实话,我也不知道自己怎么就混成这副德性了。
小时候父母早死,在孤儿院长大,十五岁那年就开始在街头游荡,靠着偷鸡摸狗和坑蒙拐骗混口饭吃。
后来年纪大了点,就去冒险者公会注册了个见习冒险者的身份——倒不是真想当什么英雄,纯粹是觉得这个身份能让我在酒馆里骗吃骗喝更方便些。
公会里那些正经冒险者对我是什么态度,我心里清楚得很。
每次我走进公会大厅,那些家伙就会用看垃圾一样的眼神瞟我,窃窃私语着又是那个废物黄毛连史莱姆都打不过的废物就知道骗新人请客喝酒的人渣之类的话。
我倒也不在乎。
反正老子从来就没打算靠冒险发家致富,能混一天是一天呗。
但今天,事情有点不对劲。
早上我照例晃进公会,准备看看有没有什么简单的跑腿任务能接——比如帮老太太找找丢失的猫啊,给商人送送信啊之类的。
结果刚进门,平时最看不起我的那个光头战士格鲁就笑眯眯地凑了过来。
“哟,杰斯老弟!”
格鲁那张满是横肉的脸上堆着诡异的笑容,一只粗壮的手臂搭在我肩膀上,“最近手头紧吧?哥哥我这儿有个发财的好机会,要不要听听?”
我当时就觉得不对劲。
这帮家伙平时恨不得离我三丈远,今天怎么突然这么热情?
但转念一想,管他呢,先听听再说。
万一真有什么油水可捞呢?
“什么好机会?”
我装作漫不经心地问。
格鲁压低声音,神秘兮兮地说:“银霜山脉那边,有个山洞,里面据说藏着稀世珍宝!
我们几个本来想去探索的,但最近手头都有任务走不开。
这不,想起你小子正好闲着,就想把这个机会让给你。
怎么样,够意思吧?”
我眯起眼睛打量着格鲁。
这家伙的表情太假了,假到连我这种混混都能看出来他在憋着坏。
“有这种好事你们不去,反而便宜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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